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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编剧王伊,强化维权意识——中国影视编剧网重点关注专题


《牟氏庄园》另外三位编剧支持王伊共同维权

  我们是《牟氏庄园》的编剧林密、谭景泉、王翊春。
   今天我们作为证人出庭为王伊作证,直面投资方山东栖霞市文化局。面对对方律师提出的无理诉讼,我们用铁证如山的事实给予了原告方以还击,我们相信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正。

   之前,很多人都置疑:为什么王伊面对栖霞市文化局宋局长要 “买凶杀人”的恶语相胁,并为追讨剧本尾款和编剧权益疲于奔忙时,我们三个编剧却始终挂系神秘面纱、迟迟不肯露面?这里,我们三位编剧将我们所面临的一系列骗局告知大家。

   在以王伊为首的《牟》剧剧本创作团队中,林密是第一个进入剧组的。后来当栖霞市文化局拖欠尾款事实成立之后,也是林密第一个打电话给宋局长。我们希望栖霞市文化局能够履行合同,而宋局长当时的答复是,该给的钱一定会给,但要和水柔风公司商量之后再做决议,并要我们放心。事后,我们频频跟宋局长沟通,他又以我们创作的剧本“不符合开拍要求”敷衍我们。实际上一直以来,栖霞市文化局和水柔风公司对我们三个编剧采取的是和王伊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方面他们对王伊进行了打压和威胁,而另一方面对我们三个却一直声称会按照合同给予我们尾款和署名,只是时间问题。

   2007年10月《牟》剧开怕至今,因为相信投资方的一句承诺,我们一直保持沉默,耐心等待。然而直到今天,也没有见到一分钱打到我们帐上,我们这才知道一切的美好期盼原来只是镜花水月!而在《牟》剧另一投资方,北京紫禁城文化公司的官方网页上,已经改名的《没有男人的庄园》正是用的我们创作的《牟氏庄园》的剧本!

   做为《牟》的编剧,我们和王伊一样,拥有该剧的编剧署名权。当我们被北京水柔风文化公司叶某通知影片已经完成初剪,署名有待栖霞市文化局意见时,我们被宋某断然拒绝。水柔风公司叶某则表示只要原作者同意,他们就可以给我们在片头署名。原本这应该是资方共同对我们与山东栖霞文化局签署的编剧合同书的正常履约,现在却让我们投告无门。对此,我们万般无奈。同是从事文字工作,我们又一次心存幻想。当我们与《牟氏庄园》小说作者Y联系时,Y在电话中同意了我们三个编剧署名。我们庆幸此事就此解决。却没有想到过了几天之后,水柔风公司叶某又提出要Y出具一份同意我们编剧署名的书面证明。更没想到的是,此回Y竟然否认曾经同意我们署名一事,把上一次和林密之间对话的内容否认得干干净净!

   带着对美好人性的怀疑,我们已经忍受山东栖霞文化局和北京水柔风文化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尾款、拒绝署名等违约行为长达十个月之久!当我们知道堂堂文化局局长宋某不仅拖欠尾款、言语威胁王伊,甚至还倒打一耙将她告上法庭时,我们对资方和制片方这种以廉价窃取我们的劳动成果,过河拆桥、恶人告状感到绝望和愤怒!

   对此,我们三个决定不再沉默和忍耐,我们决定站出来,坚决支持王伊。同为电视剧《牟》的编剧,我们都是受害者。面对庄严、神圣的法律,我们跟王伊一起,声讨《牟氏庄园》资方、制片方对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我们不是为了博取同情,而仅仅是为了争取我们应得的、微薄的权益。我们希望通过我们几个的微弱声音,为编剧维权的正义呼声增加些许分贝。

   也许总有一天,影视编剧不会再被人称作“弱势群体”。为了那一天早些到来,我们愿意勇敢的站出来,也希望更多人能关注、支持我们!



   电视剧《牟氏庄园》编剧:

          林密 谭景泉 王翊春
 
           2008年6月24日

 

编剧王伊

编剧王伊的blog

《牟氏庄园》剧照1


中国影视编剧就“编剧王伊遭制片方恐吓、起诉案”致中国司法部门的公开信

  为推动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对影视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中国影视编剧们付出了辛苦的劳动。但是,面对各种利益集团的侵害,做为个体职业的编剧已成为弱势群体,编剧权益受到伤害的事件越来越多。在司法部门的帮助下,影视编剧们正在以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权益。我们希望和司法部门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出影视精品、出优秀人才、出社会效益的法治环境。
  我们得悉,电视连续剧《牟氏庄园》编剧王伊遭山东栖霞市文化局恐吓继而起诉劳动合同、侵权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这次诉讼关系中国千万从事文字工作的影视编剧们的切身利益,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维权部的发起下,我们向中国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发出以下郑重呼吁:
  请求受理“王伊案件”的各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此案。
  我们要求各相关部门司法公正,切实维护《著作权法》、《合同法》赋予剧作家的权益,共同为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和文化经济产业化的健康发展缔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发起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维权部
                    2008年6月14日

联名影视剧作家姓名、代表作品:

王兴东:《一个人的奥林匹克》《蒋祝英》、《孔繁森》、《离开雷锋的日子》、《法官妈妈》,《少年战俘》、《狼犬历险记》、《没有爸爸的村庄》、《鸽子迷的奇遇》、《飞来的仙鹤》
林黎胜:《天下无贼》《守望幸福》 《浮华背后》《风雨澳门》《摩登家庭》《警官崔大庆》《让爱做主》《一半一半》《我爱长发飘飘》《阿里山的女儿》《消失的村庄》
姜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让爱做主》《绝对控制》《死亡日记》《沉默的证人》
汪海林:《大电影2》《家春秋》《铁齿铜牙纪晓岚》《神医喜来乐》《卧薪尝胆》《真情告别》
朱艳:《春光灿烂猪八戒》《昨夜星辰》《水浒后传》《离婚启示录》《大龙邮票》《靠近你温暖我》
刘毅:《我的兄弟姐妹》《少年包青天》《神雕侠侣》《大《唐游侠传》《西游记》
阎钢:《都是天使惹的祸》《家春秋》《说好不分手》
卞智洪:《满城尽带黄金甲》《哪吒传奇》
朱可欣:《大人物》、《棋王和他的儿子》、《极限救援》、《接力追凶》
郎雪锋:《碧血剑》《鹿鼎记》《壮士出征》《西游记》
邵晓黎:《漂亮妈妈》《周渔的火车》
李辉:《春光灿烂猪八戒》、《七剑下天山》《满汉全席》
周一民:《红梅花开》《杨守敬与吕蓓卡》
刘誉:《铿锵玫瑰》《说好不分手》《明星制造》《神奇状元》《女高男低》
李蔚玮:《一米阳光》《重案六组2》《风雨西关》
吴楠:《满城尽带黄金甲》
王雪静:《妈妈再爱我一次》、《神雕侠侣》
肖旭驰:《大荒野》、《儿子》
费明:《离婚了就别来找我》《家有儿女》《结婚吧,我会更加爱你》《我想有个家》《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
林密:《牟氏庄园》
谭景泉:《牟氏庄园》
王翊春:《牟氏庄园》
李斌华:《以朋友的名义》《碧血剑》
谭岚:《神雕侠侣》、《壮士出征》、《谁是最爱你的人》、《格格要出嫁》
高大勇:《施琅大将军》、《铁观音传奇》《神医喜来乐》《风筝奇缘》《胡同王爷》《钟艳的故事》《苦藤》《真言》《福星高照》《中关村风雨》     《命运的承诺》《谁见过野生动物的节日》
杨雨格:《宝贝女儿好妈妈》
胡坤:《东京审判》《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左右》《儿子》
李东东:《金婚》 申健:《金婚》
康丽雯:《冰与火》、《浴血太行》、《苗苗》、《走出西柏坡》《郑九万》《淮海战役》《跆拳道》
王放放:《和皇帝离婚的女人》
王远:《春光灿烂猪八戒》、《仙剑奇侠》、《殷商传奇》
高桥:《翠花快乐六人行》
王浙滨:《芬尼的微笑》、《背起爸爸去上学》、《明天回答你》、《白桦林中的哨所》《请把信留下》《奔向银幕的马》《狼犬历险记》《陆军见习官》《没有爸爸的村庄》、《苦乐三兄弟》《巴尔扎克和小裁缝》《请在这里签字》、《陌生人》《生为女人》《母亲桥》
程青松:《电影往事》《沉默的远山》《我们复婚吧》《幸福成本》《丛林无边》
蒋丹:《大理公主》《合约情人》《天堂口》
李然:《远远的爱着你》《金唢呐》
沈亢:《落地请开机》《中国式离婚》《红色追击令》
王婷婷:《凭什么我爱你》《母仪天下》
姜宝龙:《麦田里的芭蕾》《死囚婚礼》
岳晓军:《疯狂的石头》


相关链接

 编剧王伊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bianjuwangyi

 新浪网编剧维权专题:
 http://ent.sina.com.cn/f/m/bjwq/index.shtml

  

 

 编剧王伊作品:

编剧王伊作品《母仪天下》剧照1

编剧王伊作品《母仪天下》剧照2

编剧王伊作品《母仪天下》剧照

 

《牟氏庄园》剧照2

           编剧王伊:从“我不杀伯仁”到“恶人先告状”

  编剧被拖欠稿费,其实在圈里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尤其是尚未功成名就的编剧。通常剧本交稿后,思考以何种方式索债也是编剧们未完待续的工作之一。而要钱要到引来“杀身之祸”,再到被一纸诉讼、告上法庭(从对方的诉讼请求看来,我如果败诉,则是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我就成了不幸中的很不幸。
   自古山东乃孔孟之乡,是《水浒》出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地方。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有朋友戏言“宋某人的言行若是老祖宗在天有灵,大概会寝食难安的”。人言可畏,事到如今,不管祖宗是否不安,宋某人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原本不是一场是非,进入司法,变成了是非。事情的因果,要从我与宋某人签订的《编剧合同书》开始说起。
   2007年7月,我经人介绍认识《牟》剧的制片人,现在的导演李某,以及北京水柔风文化有限公司的叶某(女)。从我收到李某发过来的《牟》剧剧本到签订合同,前后三天时间。这三天,我们一共见了两面。我深夜十一点接到电子文本,通宵看完《牟》剧剧本后,次日下午四点多给李回电。第一句话说的是“李老师啊,这是一部民间故宫戏啊!”李某兴奋不已,认为我说到了点子上。接下来,我们电话里大致谈了近一个小时,他盛情邀请我去水柔风公司面谈。恰逢北京下班高峰,我打车来到水柔风所在的富力城时,他开车接上我,直接去了富力城南门的李老爹香辣蟹。当时,还有原小说作者衣向东老师和另外一个先我参与的编剧在场。我与三人均素未谋面,衣向东是军艺的作家,年龄长我很多,又是小说作者,我十分敬重他。从上车(李某开车,我推诿不掉,坐在副驾驶坐)到席间,李某始终露出求贤若渴的态度,反而令我感到不好面对另外两位作者。
  饭后,我们一行到水柔风公司。李某让衣和另外一位编剧先走,把我留下来,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至今还写在我的工作日志上:“《牟氏庄园》是政府投资,走市场的一部戏”……接下来又介绍了《牟》剧之前的剧本创作状态。因为事先的电话中,我已经基本将自己对《牟》剧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谈得很透彻,深得李的赞同,余下的,李某便跟我商榷我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以及稿费问题,这就等于进入合同实质谈判了。这次见面,李某对我提出的约请基本为:我的身份由修改剧本的编剧之一基本确定为编审或者说总编剧。第二,当时《牟》剧开机定在9月中下旬,李某希望我能带领其他编剧全身心投入创作。鉴于我当时还有别的戏在身,加之与李某初次见面,便如此委以重任,我深感压力重大,并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第二天,李某打电话给我,说是要开个会,听听我对《牟》剧的整体思路和构想,并提示我,水柔风公司的叶某和当时《牟》剧的导演梦继老师刚从山东栖霞采景回来,明天将出席会议。我明白了,李某的言下之意是资方和导演要对我进行考核。于是,当天我在家将剧本重新梳理了一遍,写出了自己的构想。
  第三天下午,在水柔风公司,我见到了叶某,梦继导演,以及其他三位编剧。简单的介绍后,上来就由我发言。我将自己的手写在工作笔记本上的构想和盘托出,当场获得梦继导演,叶某的认可和赞许。梦导有事先走,剩下的,就是李某挨个跟我以及另外先我介入的三位编剧谈合同了。
我自知以我的年龄和资历都应该处处与人谦恭,而此回更是李某对我的信任和赏识在先,于是这份合同的稿费以及付款方式,基本是李某说了算,我并没有讨价还价。主要问题集中在署名权和签约方上。关于署名权,李某的说辞是,遵照《牟》剧事先的编剧约定,衣向东是原小说作者,李冰为第一编剧,我只能是第二编剧。当时我对此不置可否。最后合同约定我是《牟》剧的第二编剧。责、权、利谈好后,我发现合同甲方赫然写着“山东栖霞文化局”。我和山东栖霞文化局局长大人的缘份,就是从这份合同的开始的。对此,我和其他另外三位编剧都提出疑问。李某与叶某向我解释,《牟》剧是政府与企业联合出资,政府的诚信度会更高。为了让我吃定心丸,李某直接告诉我,《牟》剧的所有剧本方面的费用,合同都是与山东发生;创作由他和导演说了算,稿费暂时由水柔风垫付,水柔风与栖霞之间有垫资协议。我与《牟》剧的合同是在水柔风公司的电脑上现场修改完成,我亲眼所见水柔风公司与山东方面关于《牟》剧的垫资合同电子版。在李某充满诚意的邀请下,我签下了后来给我招来“杀身之祸”的《编剧合同书》。
   合同签署的第二天,我便带着另外三位编剧住到叶某位于河北燕郊的天子庄园,开始艰苦的剧本创作。基本工作方式是我谈分场,三位编剧在此基础上写剧本,写完剧本给我做修改统筹后,再由我交给李某和叶某。就当时的情况而言,的确是任务重,时间紧,容不得反复。为了让各位编剧充分了解人物心理和情节结构,在各有分工的前提下,我要求几位编剧都参与到每一集每一场的分场讨论中来;与此同时,为了避免意见不统一导致的反复修改,我要求李某和叶某尽量到场。
  在此期间,我们的交稿和水柔风的付款基本如约履行。那份编剧合同书也是这期间李某从山东回来交给我们的,上面盖有山东栖霞文化局的公章和宋某人的亲笔签名。
  2007年8月26日凌晨,我在合约期满前五天,交给李某和水柔风叶某各一份修改后的剧本。至此,我已经完成编剧合同的应尽之责。
  2007年9月1日下午、水柔风公司,叶某、李某,导演(已更换成鄢泼),所有编剧集体出席,听取8月26日凌晨交付的剧本意见讨论会。
  根据我们之间的合同第十条:“合作期满,原则上乙方不再对《牟》剧负有相关责任和义务,但在双方协商情况下,视乙方工作时间可以为甲方提供相关协助。”在大家逐集讨论的意见基础上,我与叶某达成口头协议,义务帮忙再做一稿的修改和统筹工作。
  2007年10月7日,我已将第二稿剧本全部交给叶某和李某(当时鄢泼已经离组,李某成为该剧的导演。)确认二人收到剧本后,我向已在山东的叶某提出结清尾款,被对方告知“请你看清楚合同,我不是你的对话方。”
  2008年1月,我得知剧本已经拍完,而我与其他几位编剧的尾款问题却没有着落。经律师提醒,我只得致电合同甲方签约人宋某……
  经律师授意,我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双方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认可,询问对方何时付款?由谁付款?以何种方式付款?有何种付款计划?……或许有一日我会有勇气再听那段长达26分钟的电话录音?电话放下的当日,也就是2008年1月10日,我听了三遍,从那之后,直到今天,我再也没有听过这段录音。我想没有谁会愿意没事儿揭自己的伤疤过眼瘾的。最过火的一段被放在程青松sina网的播客上。有网友说我“面对威胁,居然只知道傻笑”。我承认,那一瞬间,我的确大脑缺氧。我瞠目结舌,除了傻笑,不知该作何反映。在对方反复威胁下,我只说了:“我们国家的体制是不允许你这么做的”、“我们再讨论这个没有意义”……智商形同幼儿园小班的孩子。
  舆论对一个代表“政府”的地方文化局局长的言辞关注程度,远远在我预想之外的几万里。一时间,在国内很多搜索引擎上,输入“宋局长王伊”,“编剧王伊”会出现大量的链接。尤其是程青松的播客录音后的网友评论,令我十分不安起来……
  现在说说我的不安。这段录音出现在sina网,之后天涯、凯迪、雅虎、网易等等,纷纷转载。在我生病期间,刘毅来电,我向他谈及我的不安时,他做了一个预言:“搞不好宋局长要掉乌纱帽。”我连呼“罪过”。我与这位局长大人素未谋面,几万块钱的尾款也不是他个人欠我的。为何要他来承担责任,之间原委,他心知肚明,我亦如此。我深知年近不惑(猜测)的他混到一官半职不容易,因为嘴巴失德,真掉了乌纱帽皆是因我而起。这期间的因果关系也许可以追溯到我们国家干部队伍的素质问题等等,可是“伯仁因我而死”,我到底有些不忍。
  网友引发的评论终于爆出宋局长的隐私(未知真假),我为宋局长的境况和命运的担忧也一再升温。这期间,我逢人便谈我担心局长大人的安危。一天,我同时接受央视和南方都市报的记者采访,二位都是女性。与我看法不同的是,前者提醒我不要随便离开北京,尤其不要去山东。甚至说明:“北京毕竟是首都,这里的警察智商高,他们还不敢随便跑到这里来撒野。”后者看着我絮絮叨叨说着对宋的担忧,突然提问:你今年多大?我停下来。她轻描淡写的说了句:他既然能坐到那个位置上,就不会因为你而怎么样。我看你还是多替自己操心吧,现在平安,今年没事儿,三五年后呢?谁能保得齐?我无言以对……
  两位记者见多识广,她们的话,让我担心局长大人的安危之余,有时难免会想想,自己真的不能离开北京?会不会有一天以什么样的方式死于非命?
  这期间有一天,我的搭档王婷开车接我去开会,车行在北四环路上,我正好接到某领导的电话。领导嘱咐我要注意出行安全等等,末了又说:“料他们也不敢乱来,你不要怕,现在事情已经是天下皆知,你反而安全了。你要是出点什么事儿,或者跟人撞车什么的,三岁小孩都知道是谁干的……”突然车身急速飞出——领导的话把正开车的王婷吓着了。之后的几天,一旦我的行程跟王婷有关,她都车接车送。偶有不方便我自己打车回家,都会收到她的短信问我是否平安到家,等等。
……
   自2月24日钓鱼台会议到清明,真可谓“烽火连三月”。清明后,一切消停了,我以为终于清净了。不料,4月10日上午9点多,尚在睡梦中的我突然接到北京东城区法院的电话……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大脑再次缺氧……

民事起诉书
原告:栖霞市文化局
住址:……
法定代表人:宋..,该局局长
电话:……
被告:王伊……
住址:……
电话:……
诉讼请求:
1、 解除原被告双方订立的《编剧合同书》;
2、 取消合同约定的王伊在《牟氏庄园》电视连续剧上的署名权;
3、 判令被告返还人民币……元(前期已收稿费);
4、 判令被告赔偿损失25万元;
5、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7年7月2日签订《编剧合同书》,原告委托被告担任电视连续剧《牟氏庄园》剧本策划、统筹相关工作。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07年8月30日前完成剧本策划、统筹等相关工作。原告依约履行合同,但被告并没有在合同约定的2007年8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至今也未将策划、统筹后的剧本交给原告,延误了影片开机时间,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综上,特向你院提起诉讼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栖霞市文化局
法定代表人:宋..

  我花了很长时间,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怎么成了被告?我写完稿,与甲方商量尾款问题得不到答案时,我说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应得权益,对方说:你敢这么做,我就找人做了你……结果是,我果然没有这么做,对方却将我告上法庭。众知情人看着一脸懵懂和无辜的我,告诉我五个大字:恶人先告状。
  我看着这张诉讼书,想着之前很多媒体记者和网友都提出疑问:为什么不去法院讨清白?原因如下:
  1、 这不是个是非,而是明摆着欺负人。这好比别人买你一样东西,说好分期付款,对方把东西拿到手,你找她要尾款,她说不认识你。你再找相关人,对方说你要敢再找麻烦,我要了你的命……我说的不是是非,也就是说是就是,非就是非。难道那个拿走你东西翻脸不认人还有理吗?
  2、 我打不起这个官司。中国老百姓有两大不愿意去的地方:法院和医院。个人而言,从时间上和精力上,一旦介入这种拉锯战中,或许二三年之内都别想清静,而我的确不愿意让这种事情占据生活的一部分。从经济上来说,我一介穷女书生,原本就没有几两银子,还要为此花费不菲: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取证费、交通、吃饭、电话、打印复印费(二稿剧本八十多万字)……;最重要的是,我的情绪和精力和都在这个上面,没有生活来源。原本就没有家底,捉襟见肘的活着,再这么一来二往的折腾一番,无以为继啊!
  3、 我得再说:我是一个怕麻烦的人。虽然事实很简单,我也如约履行了合同,可是置身事内,深感麻烦众多。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我是叼民告状……
   事情又被一些预言家言中。我的天真近乎愚蠢,我以为在事实面前,是就是,非就是非。我一退再退,一让再让,得到的,竟是无路可退。我以为忍让可以“避祸”,可我已经走投无路。回到事实面前,一纸诉讼,如果我输了,等待我的,将是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原本,打官司告状的麻烦之一,在于我顾虑自己闹腾得太厉害,会被一些不明白真相的制片人和同行误会,影响声誉和前程(知识分子理应温文儒雅,更何况我还是个女知识分子?)。可这样一来,一旦我输了这场官司,非但砸锅卖铁满足不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势必将被冠以“跳梁小丑、无理取闹”的名声,何以在圈内立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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